April 10, 2007

數位鎖解開了!蘋果也解套了!

前陣子託友人在美國買了紅色8G iPod Nano(紅色iPod全球僅在英、美出售,為公益特殊產品),儘管讚嘆其美,但三個月了,漂亮紅iPod仍躺在書桌上沾灰塵。

過忙的我實在沒空把新iPod拆開,費事地將舊iPod音樂移到新iPod,也沒有時間又弄一次iTunes設定,弄一次認證……每一台iPod都有「鎖」,換一台iPod不像從前換一台Sony隨身聽般簡單。

這是數位化之後的麻煩,機型號碼、使用者名稱和密碼、認證…一道道「數位鎖」。

而花錢買來的數位音樂,也有鎖--數位版權管理(DRM)。

第一次談蘋果iTunes的DRM是○六年三月,那時我認為擾人不便的DRM終將被消費者唾棄。○七年二月蘋果執行長賈伯斯以一篇《對音樂的想法》(Thoughts on Music)呼籲四大音樂商放棄DRM。沒想到才不過兩過月,EMI執行長尼可力(Eric Nicoli)就與賈伯斯並肩而坐,一起在倫敦總部宣布將開賣無DRM的音樂和影音。

當賈伯斯宣稱,「消費者可以在任何數位音樂商店買到沒有DRM的音樂」時,我差點以為自己聽錯了。原來無DRM的音樂並非僅是蘋果iTunes和EMI的獨家生意,任何網路商店都可和EMI談一談了。
幾天後,〈The Good, The Bad, The Queen〉一張無DRM的音樂專輯開始在英國搖滾樂團的網站上開賣,以320kbps(近乎音樂CD品質)的MP3讓消費者購買下載(單曲○‧九九英鎊,整張專輯七‧九九英鎊)。網頁上標示著,「獨家:這是第一次,EMI讓我們販售高品質且無保護的歌曲…。」

無DRM數位音樂時代終於來了。雖然另外三大家音樂商,對EMI的舉動保持沈默,但從賈伯斯「希望在今年年底以前iTunes裡有五○%的音樂都無DRM」的宣言看來,僅佔iTunes五分之一音樂量的EMI只是「率先發難」而已。

賈伯斯表示,五月開始只要多花三○分美元,以往在iTunes裡的單曲,就可直接變成無DRM音樂的高品質音樂,也可在任何音樂載具上播放。只要買過單曲,也可用整張專輯七‧九九美元的價差,自動補為無DRM專輯。想想看,已經販售超過二十億首歌曲的iTunes,只要有一億首(二十分之一)補上三○分美元(幾個滑鼠動作),蘋果就有三千萬美元入袋。

而一直認定iPod+iTunes壟斷音樂市場的歐盟國家,面對網路上到處可買到與iTunes相同的無DRM音樂,iTunes內販售的無DRM音樂也將不限iPod和五台電腦播放。EMI開始販售無DRM音樂,正好替蘋果解套。

目前iTunes還有一個擾人之處,就是不能跨國購買,這點也是歐盟對蘋果的質疑,認為價格和網友所在國家有不公平的現象,蘋果對此的回應是實在不是他們錯,而是音樂市場的談判結果。(在台灣我們也正處於此麻煩中。)

當我遊走幾家EMI所屬的英國搖滾樂團iTunes美國頁面,然後又逛到他們在英國的官網,另一件有趣的事讓我著迷:消費者也可用手機簡訊購買無DRM音樂(當然我猜購買費用,會出現在以後手機帳單上,小額付款萬歲!)。

豁然開竅!無DRM音樂不僅一步步為蘋果官司解圍,更為iPhone鋪路,真佩服賈伯斯!

(本文經修改後,刊載於2007.04.15《數位時代雙週》152期第26頁)

April 3, 2007

眼睛到哪裡,廣告就跟到哪裡

電影〈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中男主角湯姆克魯斯(Tom Cruise)在逃亡時,路經購物中心只要一抬眼,就會看到和身份相對應的廣告(經由迅速的眼球虹膜或視網膜辨識功能),不僅達到百分之百有效的一對一行銷,更是消費者「眼睛到哪裡,廣告就跟到哪裡」(Where eyes go, ads follow.)的極致境界。

在現實生活中,離這樣的境界卻還有點兒遠!

直到今天,想到廣告,恐怕多數人還是只想到電視廣告和報紙上的全版廣告。然而,這些廣告美則美矣,廣告中的物品不是太高檔,就是壓根和我們沒關係,老是看到這些廣告,有什麼用呢?

不僅看不到「對」的廣告,甚至大量的廣告預算都還放錯了地方。當廣告主最愛的消費者,每天都雙眼緊盯著螢幕、黏在電腦前上網,僅把全年4%的廣告量花費在網路上,真是太低估網路廣告的效益了!

根據2005年主計處所發佈的資料,台灣地區十五到二十四歲者平均每日的上網時間約兩小時三十分、二十五到三十四歲則為兩小時零八分。兩年後的今天,上網時間更長,當上網已成為年輕人們7 X 24一星期中使用比例最高的媒體時,想要在年輕消費者心理建立好感度、知名度、品牌形象,甚至激起購買慾望時,不用網路豈不錯失大商機?

台灣的網路廣告市場目前仍有80%的預算集中在入口網站,但另有20%(預估七億元台幣)仍可落入中、小網站的經營者手中。研究這些經營得宜的小網站,發現他們將網路廣告的特性發揮得淋漓盡致:目標客戶精準(targetable)、可計算觀賞人次(measurable)、彈性配合(flexible)…。

事實上,網路廣告的業績從來不是這些小網站一心一意算計的,這些廣告收益反而只是他們兢兢業業努力服務網友的最「佳」副產品和最有「價值」的回饋。巴哈姆特FashionGuideMobile01等三網站,總是將「服務網友為第一優先」擺在心上,因而成為同類型社群網站的佼佼者。網站流量高、人氣好的另一面,就是眼球集客效應和忠誠度,當然廣告商就要來找他們了。

不像電視廣告受限於時間,也不像報紙受限於版面,網路廣告有用不完的庫存(無盡的頁面),也有不斷改進的精準技術(從展示型到搜尋式到未來虹膜定位)。當影像(YouTube等影片觀賞)、語音(Skype等VOIP服務)和手機(地圖定址等)愈與網路結合,其他媒體的廣告市場勢必萎縮。

未來,將不會有大眾(mass)廣告,只有最客製化的精準廣告:我觸目所及的廣告,一定和你看到的不一樣!

延伸閱讀:
數位時代》四月一日出刊的〈網路廣告:網站三小龍的故事〉由記者張玉琦、謝光萍和薛怡青分別報導了三家(巴哈姆特FashionGuideMobile01)社群網站。雖然這三家網站的網路廣告收入不特別驚人(和台灣雅虎或無名小站相比),但卻能好好養活一個公司,同時更是精準行銷的絕佳範例,請大家買本雜誌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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