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4, 2007

iPhone month 第三篇:一定要有iTunes帳號!


昨晚睡覺時聽到華爾街日報(WSJ)Tech News Briefing報導,
說用蘋果iPhone一定要有iTunes帳號。
本來已經快睡去的我,突然就醒了。

拜託,雖然我很愛用iTunes,家裡也有4個iPod家族產品,
但是規定要用iPhone的人一定要用iTunes,
會不會太霸道?

根據WSJ的報導,蘋果寄了封email給登記想要買iPhone的顧客,
要他們在6/29 iPhone正式開賣前,
沒有iTunes帳號的人最好能先設好。
也就是說想要用iPhone的人,信用卡資料和個人資訊都要在iTunes帳號裡事先「傳變變」(備妥)。
針對此報導,蘋果並未做進一步解釋,讓大家都有一點覺得奇特。

我之前已經說過了,iPhone和iTunes能充分整合,是蘋果的絕對優勢,
但並不表示就贊成某種程度的壟斷。
用iPhone來講電話、聽音樂、上網...和「規定我上iTunes、用iTunes買音樂」,
是兩碼子事情,
更何況,又不是每一個國家都能把iTunes帳號順利設好。

(好,我知道,不能順利設好iTunes帳號的國家,如台灣,就是買不到iPhone的國家啦!:-P)

其實,我一直對iTunes感到神奇,覺得總有一天,
經由個人電腦和Apple TV,
iTunes 會變成所有人的「終極娛樂目的站」(ultimate entertainment destination),
在iTunes上全球上億的使用者可以買、賣、租、分享所有影音產品。
從WSJ的新聞看來,原來,蘋果這回,更把手機也設定為iTunes的另一窗口。

延伸閱讀:WSJ Apple iPhone Users Will Need iTunes Account
Report: iTunes May Hang Out Movie Rental Shingle
Eye on the iPhone 14 days remain
延伸欣賞:More Than a Music 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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