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3, 2009

從「iPhone歌舞片」談起:科技記者的利益衝突



先來看一段影片吧!這是2007年蘋果推出iPhone後,紐約時報科技專欄作家David Pogue推出的一支iPhone影片。我一向蠻喜歡看他的影片,有創意、很娛樂,也把該說的資訊亦詼亦諧地帶在影片裡。

上個星期,我聽TWIT podcast時,就聽到主持人和來賓在討論Steve Jobs復出主持09活動後,David Pogue訪問Jobs,寫了一段報導,貼在他的紐時部落格。主持人和來賓們均很不屑地批判David Pugue,說他訪問不夠犀利,根本不夠格當紐約時報的記者,毫無新聞素養。說他對蘋果總是報喜,說他最近推的一支 Mac OS X Snow Leopard影片很超過,對蘋果太正面。節目中還順道提出上面那支iPhone歌舞劇影片,批說這到底是不是蘋果的PR片(台灣說法就是廣編稿)?這樣的東西放在紐約時報,是不是太不專業?

在聽的當下,我有一點驚奇。第一,David Pogue不也當過TWIT的來賓?主持人和他不是好朋友嗎?如此在節目中批判他?!美國人真是很直接。第二,他的確報導很多蘋果產品,也頗溢美,但哪個媒體不是呢?

我自己從未感到David Pogue的東西對蘋果特別好,只覺得他總是用有趣的方式來介紹生硬的科技產品。出人意表的情節很用心,感覺他背後的團隊很強。一個科技產品的報導,直接寫寫說說挺容易的(對照華爾街日報的科技大將Walt Mossberg),但他卻總是用情境帶出,讓人深刻地記住該產品的特性。

沒想到TWIT的批判播出後,果真也在美國媒體和部落格圈掀起一陣熱烈討論。David Pogue不得不親自出現在這週TWIT的節目最後(從1:39:40開始,如果只想聽主持人Leo Laporte和David Pogue的精采對談),澄清自己的立場,為自己說說話。

聽了本週的對話,我才了解上週節目對Pogue的批判深意。批判者認為Pogue正在撰寫一本Snow Leopard的新書,所以明明剛上市的蘋果新作業環境還有許多不周全的地方,Pogue卻在影片中完全沒有提及。他有「只說雪豹好話,誤導大家買雪豹,也讓大家會買他的新書」的利益衝突(the conflicts of interest)嫌疑。同時,多年來因為他總是稱讚蘋果產品,所以他才有機會在活動後得到專訪Steve Jobs的機會。

Pogue指出,他有在報導裡指出過雪豹目前還不順暢,但他不認為影片和他的新書有任何關連。如果大家這樣指責他,那麼一大堆科技專欄作家和記者,其實也都是科技產品的新書作者,有這種問題的人太多了(在對談中,他舉了很多例子,這裡不一一列出)。

他也解釋,並不是只有他一人訪問Steve Jobs,但是其他人都沒有寫出來。那是因為蘋果只想著墨在產品,並不想著墨在business,每人只有10分鐘,真的有必要拿「新聞之恥」這樣的標籤來講他嗎?(其實我覺得他大可說,他只是寫在部落格裡,又不是寫在紐約時報上,大家到底在計較什麼?)

主持人當然也針對「iPhone歌舞片」提問,說那支影片是蘋果擁護者、衛道者的影片,利用紐約時報這麼好的新聞平台幫蘋果PR。Pogue馬上唱起歌曲並解釋,他自己認為影片根本是個大反諷。

整個對談,其實值得深思的重點有:
1. 記者該怎麼訪問?新聞是什麼?當有機會訪問重要角色時,先給問題給對方的公關人員,讓對方準備答案是道德嗎?如果有機會訪問Bill Gates和Steve Jobs,要你先給問題,你會給嗎?若不事先給題目,就沒有訪問,你會給嗎?
2. 訪問者和訪問對象的關係。新聞記者角色是有新聞就好?還是讓對方舒服,讓對方願意回答?還要把對方逼到死角,答不出來或回答完全不關?也讓自己下次沒了訪問機會好呢?還是應該秉持良心,問該問的問題?
3. 利益衝突宣告或避免利益衝突。現在的新聞、部落格、podcast,若沒有廣告根本無法活下去。到底是不是置入?該不該明明白白宣告?該怎麼宣告?媒體的規矩和威信又是什麼?科技產品是拿了公關品說好話?還是借測?還是自己花錢買來測?更何況還有媒體參訪團(類似旅遊活動),媒體記者該拒絕?該宣告嗎?

TWIT節目也有廣告,還讓上節目的來賓一起幫忙做廣告。有時候真的廣告和節目內容分不清,難道就可以?Pogue也反詰主持人,而主持人也說了這實在是網友捐獻不夠,只好有贊助和廣告。

我自己的看法是,我覺得David Pogue是個相當有特色的科技產品報導者,他總是有自己的切點。這次,他訪問Steve Jobs後,以部落客的心情寫了個快打短文,卻被罵番,批評者不知是否是酸葡萄心態,這些沒訪問到Steve Jobs的人就拿出新聞學(journalism)大帽來扣他,翻出所有影片舊帳和新仇(書利益),把他一路走來,以有趣有用方式來介紹科技產品的用心,完全抹煞。

是廣告還是新聞?我覺得現在已經沒有「新」聞這件事情了。有的只是information(資訊),一份醫藥廣告,若對我來說,有用,就是資訊;沒用,就是廣告。還有什麼是新聞?我相信有深入報導(investigation)這回事,也有這種報導的價值。

常常,我們看到的晚間電視新聞,內容播的卻是白天報上登的新聞,覺得電視「新」聞真的好舊!只會抄!而報紙新聞又多半前一晚已從推特、部落格、網路上看到,報紙只是網路資訊的大張平面、彩色誇張版。

也許我自己也像Pogue所說,從來沒上過新聞學院(journalism school),批評有沒有新聞、該怎麼做新聞、什麼是新聞,會把自己害死。總之,寫文(聞)但看一心。讀者也不是笨蛋,看了Pogue 的雪豹影片就會去買蘋果電腦?我基本上很懷疑。讀者自己有判斷力,網路如此發達,讀者多半還是會搜尋其他資訊,到論壇或推特上詢問,才會購買科技產品。

網路時代的作者(創作者),只有真心,才能換取網友的真情。我對David Pogue沒有任何特別研究,但算是蠻喜歡看他的影片。自從我有iPod nano第一代開始,就訂閱了他的podcast。老實說,就是因為他的影片無法在nano上看到,我後來又忍痛買了一台iPod(那時候還沒有ipod touch和iPhone,只有ipod 才能播影片)。

以下介紹幾支David Pogue的影片,他的影片有趣、有用,沒有稍為深入了解產品,要想出這些劇情,不容易。同時,我也沒看過有其他媒體如此介紹科技產品,也許我眼界不夠寬吧?!


談小筆電,他的切點在compromise,在價美物廉(價低物省),拿縮水的漢堡來比喻。


談新相機產品可在暗中取景,就生出問靈媒的情節。


比較蘋果iPod和微軟Zune,切點在互相抄襲,又反諷蘋果「我是MAC、我是PC」的廣告。


影片從來不可能像寫文章一樣,鉅細靡遺,但是他的影片切點清楚,雪豹影片的切點在OS重新改寫,而不是疊床架屋,但並沒有說雪豹完美無缺。


介紹Kindle 2,切點在紙書和電子閱讀器的比較,製作拳擊比賽的動畫影片。


比較David Pogue和Wall Street Journal 的科技大將Walt Mossberg影片,此片介紹iPhone 3GS。

PS. 我覺得這段他在TWIT裡的對答很經典,值得節錄。不喜歡他的人更是拿這段話來諷刺他,說他不是新聞記者是什麼?諷刺他還去哥倫比亞新聞學院演講,若不是新聞記者,憑什麼去開場演講?
"Since when have I ever billed myself as a journalist?....I am not a reporter. I've never been to journalism school. I don't know what it means .... Okay I do know what it means. I am not a reporter. I've been an opinion columnist my entire career…..I try to entertain and inform."

延伸閱讀:
友人Fred曾寫過一篇文章:下一個Walt Mossberg,談到關於科技記者的相關情事,可參考看看。

Update 1: 剛剛看推,看到這個:PR or science journalism? It's getting harder to tell,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September 11, 2009

賈伯斯再站前線,主持蘋果090909蘋果活動


賈伯斯一走出來,就有人站起來歡叫。眾人鼓掌將近一分鐘,他在台上輕語無聲地說著Thank you...讓我眼角汨淚。

之後,賈柏斯說起五個月前的換肝手術,感謝器官捐贈者,也開始感謝蘋果的所有夥伴,特別點名Tim Cook。他以往都在event的最後才說,今天謝辭全拉到前面。



iPhone已經賣出三千萬台了!




App Store有程式七萬五千個,下載次數超過18億次(並不含更新,若加上更新,次數更為可觀)。


iTunes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音樂販售商城。(對照07年的9月活動,當時iTunes還僅是全美第三大而已。)



iTunes內的東西太多了,找到想要的的確有些困難,難怪要有Genius配對功能出現。蘋果iTunes愈了解你買了什麼,就推薦你還有哪些可買。
利用home sharing功能,同一份音樂、電影或iTunes買下來任何東東(包括書嗎?)都可以在家中五台電腦上分享使用。



介紹iTunes LP時,賈伯斯說了很多,跟著音樂而來的歌詞、照片、影片、精采故事...。用LP一詞,實在很懷舊。對新人類來說,LP是啥啊?特別台灣的年輕人,大概絕不想到是以前跟著一張張唱片而來其他優美的玩意。看著影片中的展示,感覺這根本是為了iProd(iTablet)在鋪路,這難道不是電子書(互動多媒體光碟回魂)?



iPod的佔有率真是太高了,還諷刺地趁機取笑一下微軟,故意秀出那1%的佔有率。



iPod Touch賣了二千萬台。



將iPod Touch定位為音樂機+口袋電腦+手持遊戲機




直指其他手持遊戲機的缺點:沒有觸控面板、遊戲貴、沒有方便的線上商城、不能一邊玩一邊聽自己喜歡的音樂(音樂還可融入遊戲之中)。
比較App Store和其他PSP、DS遊戲的價錢,真的差很大。App Store內都是0.99到4.99...了不起9.99吧!真會比!




「殺很大!」真的很愛殺,上面那個Assassin's Creed刺殺遊戲畫質蠻好的,但是從頭到尾拿著刀刺來次去地殺人!我真的有點太老了,無法接受。

沒想到一個音樂DJ的遊戲介紹後,又來個拿槍、拿新武器殺來殺去的遊戲(圖都不想截)...接著是EA上來介紹美式足球遊戲。這遊戲我有點興趣,不過從畫面看來,畫質好像沒有刺殺遊戲來得好。



我想這是今年聖誕節最優雅的mp3播放器禮物吧!Stainless steel iPod shuffle. 亮金金的不鏽鋼!




今年的One More Thing留給iPond Nano,說的是video camera(這裡開始攻Flip簡易手持錄影機,批對方厚和醜)。



然後看到賈伯斯用了Free這個字,還笑說,這不是現在最流行的用語?(幫Chris Anderson打書啊!)



Nano賣到一億台,是全球最賣的播放器,現在功能也真嚇嚇叫:錄音、錄影、FM收音機、計步器...。只差電話和照相功能,就是一台功能強大的feature phone了!




九九蘋果活動日,到此接近尾聲,之後請出女歌手Norah Jones演唱。賈伯斯也在最後,和大家說了聲,see you soon。

看完今天Podcast的感想是,雖然iProd(iTablet)沒有出現,但感覺快了。應該是有些事情還沒做到,如電力撐得不夠久、UI不夠好或電子書的內容還集結得不夠多,所以才沒現身,但我想從整個presentation的鋪陳看來,感覺應該不會等太久。

還有,賈伯斯真的太清瘦,他講話時,不時會拉拉往下掉的牛仔褲,為了蘋果,為了工作,他還這麼拼!其實他沒有長我幾歲,心中凜凜。

延伸閱讀: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David Pogue活動結束後,對賈伯斯的短訪,談到Kindle,也談到吃冰淇淋來增加體重:Steve Jobs on Amazon and Ice Cream

July 9, 2009

《Free》實驗大,數位內容處處免費


FREE (full book) by Chris Anderson
前篇〈免費惹爭議〉裡提及安德森的新書沒有電子書,但7月6日時,安德森在部落格中宣布,新書《Free》可以免費在Scribd中看到(上),同時他也讓網友們免費下載有聲書。

7月8日,他接著又宣布在Google Book Search中可以看到《Free》。但那種可以全文看到,可以從目錄中點選到內文的功能,礙於版權,僅限美國地區。他表示,他希望當各地《Free》有翻譯版出現後,也能免費地在Google Book Search中看到電子書。另外,下星期Kindle上也會有免費的《Free》可看,之後,其他電子書閱讀器中也可看到免費《Free》,包括iPhone在內。

(上圖為我在Google Book Search中看到的畫面,沒有任何preview頁面可看)

安德森部落格貼出的則是可全文看,目錄可點選)

不僅電子書免費,安德森在7月5日的部落格裡,也昭告著,在英國連紙本書也是免費的,因為有廣告商贊助。

關於有聲書(audio version)部分很有趣,完整版本,也就是7小時版本,不用分文,完全免費下載聆聽。而修剪過的3小時版本,減價期間需7美元,定價則高達18美元。因為經過重點整理後的精華版,絕對精采,時間就是金錢,所以省時版需付費!

我下載了MP3.zip版本,通勤時耳中塞著安德森的聲音。安德森親自朗讀,雖然他沒有Steve Jobs的康慨激昂、高潮起伏,但聽著他,帶著點輕重緩急的理性語氣,稍許和緩的抑揚頓挫,有時可感覺到他口乾舌燥,有時聽到他嚥口水的聲音,心中慨然。

寫一本書,要花多少精神和精力?為了寫這本書,他翻查歷史資料,也周遊列國,發表在部落格,也發表在《連線》雜誌上,他到處訪問,到各公司小座談,與人討教、與人辯駁,現在結集出版,不但電子書免費,還親自將200多頁的內容,一字一字地唸給你聽。

我真的太感動了!我願意一聽再聽他的作品,願意把這個星期的所有通勤時間,全都花在安德森的作品(數位內容)上,甚至願意寫一篇文章來幫忙推銷他的作品,寫很多推(tweets)來免費行銷他的書(免費的口碑行銷)。

看到安德森拍的影片(下),心中更喟然。前兩天我才在一傳播學院分享中說到,現在的作者、記者、新媒體人,要影、音、圖、文、編、採、排,全都要會,才活得下去。聽了安德森的有聲書後,看了他的影片後,我覺得還要加上親自上場「」,要練口語和聲調,更要練習鏡頭前的表演。數位化的時代裡,所有人都愈來愈多能和多工。


關於免費(在數位世界免費,在實體世界要賣錢),安德森說了,這是個實驗,實驗的假設是,免費不會稀釋原本會賺的錢。反而將創作者想要傳達的概念,散播給更多更多人。雖然不是人人付費,但願意付費的人「夠多」就好。當然「夠多」,是多少才能支撐一個優質的內容生產,計算程式隨時會改變,科技和能力(比方說,我女兒覺得影、音、圖、說不難,但寫文很難)也會不斷調整、社會情境與時代變遷,marginal cost永遠不同。

我只能說,聽著安德森的聲音,看著他部落格裡來自全世界各地(印度、新加坡...)感謝他免費散播作品的留言,淚眼,感念滿滿。

(多言一句,電子版本均可免費地在各電腦或閱讀器上看,但沒有PDF版本可下載,所以使用者無法免費自行列印來看。要看紙本的人,就請付費買書。另外,我覺得安德森應該要設個PayPal account在部落格內,讓願意付費的人付費。)

延伸連結:

July 2, 2009

免費惹爭議


這太精采了。先是《紐約客》(The New Yorker)的知名作家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寫了篇書評,對安德森(Chris Anderson)的新書《免費》(Free: The Future of a Radical Price)大大批判一番。他說,實在很難弄清楚,花錢找人來寫(paying people to get other people to write)和花錢請人寫(paying people to write),到底有何區別?

有些繞口難懂。簡單講,就是安德森認為未來很多東西都是免費的(但並非全部),都會有贊助商(廣告商)支持。免費才會量大,才會有影響力。文章(或新聞)也會如此。消費者不用花錢就可獲得,作家(記者)的文章(新聞)是免費的,其報酬由別處來。

葛拉威爾則認為,既然還是有人付錢給寫東西的人,幹嘛不直接給呢(付費買作品)?他似乎對免費一詞很反感,甚至覺得安德森在書中,將Free的第一字母變成大寫,變成特殊名詞,頗不以為然。他很有邏輯地分析,一二三四點振振有詞,真是辯才無礙、頭腦條理清明的聰明人。

舉例,他批道,安德森說使用YouTube免費,但是對Google來說,可貴得很呢!Google可還在為YouTube拼命尋找賺錢之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讓YouTube不賠錢啊!(換言之,網友若願意付費,不就結了?)

當然,安德森馬上就在自家部落格回應,大標寫著:〈親愛的麥爾坎,幹嘛這麼怕?〉(Dear Malcolm: Why so threatened?)。安德森文章內容也正好一解,我這些年來對GeekDad這部落格運作方式的好奇。

然後,我還看到《紫牛》大作家賽斯高汀(Seth Godin),在部落格裡寫下〈麥爾坎錯了〉(Malcolm is wrong)的文章。高汀聲援免費這一無法擋的趨勢,他說,報章雜誌曾經是好的商業模式,但在1784年時,可從來不是。在不久的將來,報章雜誌將無法順利賺錢營生。我們永遠都需要會寫作的人,但作家的賺錢平台會改變。高汀還強調,從行銷人的眼光來看,在注意力經濟的年代裡,不論是新產品,還是病毒行銷,免費是獲得大量消費者注意力最便宜的方式。

接著,我又看到軟體創業家暨NBA達拉斯小牛隊老闆馬克庫班(Mark Cuban)也在部落格補上一篇,〈免費和免費傳送比一比〉(Free vs Freely Distributed)。他表示,也許人人都能作曲、創作,但這些多如過江之鯽的免費作品,如何能得到眾人的青睞?要能真正被看到,被很多人欣賞到,可是很貴、很貴的。(所以,真的有免費這回事嗎?)

庫班表示,人們通常可以免費看電視節目,但電視的傳送方式是限定的,而且看歸看,不代表人們可以擁有該節目,不代表人們可以免費傳送出去。當網友可以免費下載歌曲,但並不代表網友可以任意使用這首歌,可以任意散播這首歌。

接著我又發現,竟然還有〈免費這議題合理嗎〉(Does "Free" make sense)的討論頁面。上面有許多相關的辯論爭議文章,而網友則可對每一篇文章給分;同時,美國推特上也繼續延燒、狂推著這話題

0元經濟免費這題目,去年前年,我都聊過,今天也困倦了,無法再多說。特別把這麼多看法寫一寫,主要是想記錄「吾更愛真理」的多元思辯態度。師長、朋友、知名作家的說法,都不見得是對的,邏輯、推演和延伸,多思考,再學習,永遠沒有最後終一的答案。

我們的社會,總是太習慣只有一種答案。

延伸閱讀:
Priced to Sell, Is free the future? by Malcolm Gladwell
Dear Malcolm: Why so threatened ? by Chris Anderson
Malcolm is wrong by Seth Godin
Free vs Freely Distributed by Mark Cuban
More debates...

延伸購買,Freeㄧ書(Amazon)

Update 1:葛拉威爾所屬的《紐約客》雜誌和安德森所屬的《連線》雜誌,都屬同一集團。這是炒作嗎?(壞心)

Update 2:《連線》雜誌盡管好像總是引領趨勢,但是《連線》雜誌卻沒有電子版,安德森的新書也沒有電子版,連Kindle上都沒有,Amazon的頁面上還有一個,「請告訴出版社,我想要在Kindle上看此書」的框框(見上圖紅框處)。昨日剛好收到訂閱的《連線》紙本雜誌,這是最後一期了,決定和《連線》雜誌說掰掰!

June 21, 2009

看見古書,Google Book Search


女兒是《傲慢與偏見》的書迷,她看了幾本中文翻譯書後,覺得各書中的情節略有不同,雖還沒有到矛盾的地步,但對主角的描述,總有隔一層的感覺。她吵著要看原文書,因記得老家有此書,就拖著沒幫她買,懶媽媽最後鬧不過她,只好告訴她,用Google Book Search(圖書搜尋),就可找到原文書來看。

這一找,哇,1853年1813年的書都赫然在列。她看到150歲以上的原文書模樣(封面、內頁、空白頁...全都有),驚呼連連,鮮少上圖書館領略老書的她,這真是有趣的經驗。

然後我和她說起,Google一直在執行的計畫,就是掃描全球知名圖書館內的絕版書,讓遠在天涯的一本古書,也能藉由現代科技和網路,重現在她眼前。

那Google到底是怎麼做到的?Google的掃描機器長什麼樣子?我也一直很好奇,就來搜看看。找到以下影片,終於明白。



影片中所看到的「掃描機」,和家用的平板式機器截然不同。由兩台隨時可替換的、目前最棒的數位相機擔任「掃描」工作,一次替書本的每一跨頁分別拍下照片。機器翻頁迅速,但感覺很溫柔。當然從影片中也看到,所使用的軟體介面,似乎在微軟環境上。



書一頁頁拍好照之後,需QC(quality control),經適當地調整校正後,再經QA(quality assurance),確認一切無誤,符合良好品質標準後,才算完成,才能上線。影片中專門將書籍數位化的Kirtas公司表示,他們一天可掃描百本圖書,較花人力的QC工作,一天只能完成30本書,QA則一天能處理120-140本。

本來躺在圖書館裡灰塵滿佈的絕版書,經「掃描」後,可變成數位內容或電子書(ebook),經由搜尋工具,增加與世人見面的機會。不只絕版古書, 只要作者、書商願意,也可加入Google圖書搜尋計畫,成為圖書搜尋夥伴。從搜尋結果看來,可以很清楚的看出,Google圖書搜尋有三種呈現方式:(參考最前面一張圖)
1. 絕版無版權的書,整本書全文呈現,書頁下邊無廣告
2. 有版權的書,摘錄顯示,書頁下邊有廣告(?)
3. 參加夥伴計畫的書,出版商可自定顯示頁面多寡,書頁下邊是否要有廣告呈現

我和女兒說,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社協會與Google為了圖書搜尋而打官司。網路原生代的她,突然很激動地回我,「為什麼要告Google,白痴啊?!我在Google中只是看看罷了,真的喜歡,我一定會去買一本回來啊!沒有Google幫我,我哪知道我到底愛不愛這本書!這就和那些在YouTube上的影片一樣,每次我看到喜歡歌手的影片,不久就會變成在你的國家不能播,爛透了,我看了影片,我喜歡那歌手,歌手來台灣演唱,才會有那麼多人擠破頭去看演唱會啊!」

我很驚訝,她把圖書搜尋的事情和YouTube的消失影片串在一起(YouTube影片對她來說,比書重要很多)。但很顯然的,這些從小就有網路的小孩,沒有地域觀念,語言的隔閡幾乎也不是問題。管他英文還是日文,只要能看、能聽就好,只要喜歡,自然就會懂。文字、歌曲、影片和影像都一樣,在瀏覽器中滿足他們的視聽需求,真正打動心中的甜蜜點後,自然就會花錢買回家。

當然她不懂出版社和Google間的利益糾葛,甚至不了解Google組織全球資訊的野心,Google也許沒做壞事,但所有的資訊只在一家公司手上,是不是太冒險了一點?她也沒了解,如果她想買一本書,從搜尋頁面點選網路書店的連結,Google可以賺到廣告費,而從那頁面直接買書的話,Google可分到37%的營收。(未來若直接買電子書的話,會怎麼算呢?)

根據目前美國法院所判的「Google圖書搜尋訴訟和解方案」,作者或出版商需在2009年9月4日提出異議(也可選擇opt-out,選擇退出和解,不願接受賠償,也放棄對Google的訴訟,也意味著可選擇書籍內容不出現在搜尋結果之上);同時Google需成立獨立且非盈利的「書籍權利登記中心」(Book Rights Registry)。作者、出版社、版權擁有者需在此處登記註冊,方便Google分配賠償金額,或未來圖書搜尋的廣告報酬,或更以後的來來,販售電子書的版權費?

雖然我們總是覺得目前網路上的資訊,數不盡也看不完。但是這些資訊,了不起從1960年代開始集結。在這之前,人類的知識精華都在一本本的書冊之上。最經典的、最重要的、最優美的文字與資訊都躺在圖書館內的書架上。站在推廣知識的角度上,Google Book Search也許最讓圖書館和愛書人得益。得益不等同得利,將所有的書籍數位化上網,成為網路資訊,成為數位內容或可購買的電子書,這有可能成為圖書館的另一種收入嗎?或是讓可以連到網路上的所有人都得到最優質的搜尋結果(最好的知識內容)?

無版權的公版古書、有版權的已絕版書(原先僅能在二手書市尋覓)也得以因為數位化和圖書搜尋技術,而有不同的生命出口,這些都是好事,但如果全球只有一家公司能做好這件事情,只有一家公司有能力做這件事情,我們也只能祈求Google永遠不倒店、Google永遠不做惡!

延伸閱讀:
Google's digital-book future hangs in the balance
Publisher speculates about Amazon/Google e-book "duopoly"
Google圖書搜尋新功能
‧非常複雜的Google圖書搜尋和解方案,希望我沒有看錯
繁體中文版的圖書搜尋夥伴計畫


1853年的傲慢與偏見,來自紐約市立圖書館


1813年的傲慢與偏見,牛津大學的藏書

June 10, 2009

請不要再說「雞生蛋,蛋生雞」,做就對了

去年底到今年一月底,幫忙翻譯一本書,四月底出版了。在各大通路都有販售,但是卻沒有電子版本。300多頁的書,並沒有想像中厚,但是帶在身上,還是挺有份量的。

我想將這本翻譯書,送給遠在澳洲的友人,因為翻譯時,我因英文疑難,問她些許問題。除了跑到郵局,寄上一本實體書外,別無他法。

出版社並沒有談數位版權。當初和我簽約時,也沒有簽數位版權。那麼我是否有可能自己和國外洽談數位版權呢?

國外出版商會和我談版權嗎?Why not? 反正放著也是放著,現在,就沒有人買,也沒人賣啊?為什麼不賣給想要買的人呢?價格會很高嗎?我可以談不預付版稅金,但每賣一本五五分帳模式嗎?也就是說,只要我有賣掉電子書,對方就拿到一半的錢,或他們想要更高也可。真的,反正也沒出版社要幫忙賣中文版的電子書,在我的部落格,開個小鋪,賣自己翻譯的電子書,會很困難嗎?

這本書的P. 184談到「如何讓出版更賺錢?」就談到數位出版的種種可能,「讀者若想買PDF版本,應該可以更便宜,因為免了印刷費、裝訂費、和運送費」。在P.183談到版稅、預付金、和書的收入時,也談到美國目前出版社彈性調整各比例的可能性。

我有此書的中文翻譯文字,當初和出版社簽約時,並非以版稅支付,而是以譯完付清為原則。因此,這本書的紙本在市場上賣得好,和我無金錢關係。但如果這本書的數位版權可以給我,電子書的收入直接一半入我的口袋,我自然該大力推廣(雖然我也許沒有出版社厲害,那麼會賣書)。在我的部落格上,下載或買賣電子書,讀者也可直接和我交流,告訴我哪裡不好...我可以立即修改電子版,讓電子版的內容最新、最好。

翻譯這本書時,我和原著作者利用Facebook聯繫上。我把一些不懂句子,列在Google文件上,他會針對我的疑問來解答,其中也有些小趣味。我一直留意他的部落格和推特,我知道這本書除了平裝紙本外,也有精裝硬殼本,還有ebook、audiobook、影片、PPT,出版社也安排了BusinessWeek的專訪、封面故事、Podcast...。

相對的,這本書在台灣的市場上,沒有其他數位內容出現。所有在數位世界上看到的文字,都是網路行銷內容,是為了多賣紙本書而做。不會考慮到有讀者會看了實體書,想要有一個電子檔案,以方便參考引用。也不考慮到,有人僅需看某些篇章,買電子版本就可,不需買個300頁的書供在書架上。

如果有電子版本(如PDF或ePub),讀者可以搜尋書中的內容,對書中某一概念,分別在哪些篇章出現,可以很容易找到。我在翻譯此書時,對作者所提到的每一個人、所引用的書,都查了維基百科或該人是否有部落格,也做了份譯名對照表格,若要出數位內容,這些人名和書名都可以是連結,這讓購買電子書的讀者,比買紙本更有豐富參考價值。

這樣的一本書,談的是網路思維,談數位改變一切,在出版中文版本之際,卻沒有跨入數位內容一步,連一點小小的嘗試都沒有。真的很可惜。

為什麼台灣的出版社都不談數位版權呢?「雞生蛋,蛋生雞,我們不知道數位版會不會賣?我們也不知道怎麼賣?我們的網站也沒準備好。」有出版社的高階主管和我午餐時聊到。

唉,Amazon都已經從Kindle賣到Kindle 2,賣到Kindle DX,而iPhone和iPod Touch也共賣了千萬台,電腦、筆電、netbook,都可看電子書,還有什麼「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呢?

做就對了。我和他說,「請趕緊開始實驗吧。如果出版紙本的書商不談數位版權,還有誰會談呢?等著被別人談走嗎?就試著和對方談一個和紙本不一樣的term吧!」我也和他說,並不是每一本書都立即需要有電子書,但可以開始挑一、兩本適合的書來做實驗。試看看,才知道會有什麼結果,才知道將來哪些環節需要注意,下一次就會做得更好。試看看,才知道新讀者要什麼。難道紙本書要眼睜睜地看著讀者愈來愈少?

除了紙本書的企劃、行銷外,我也建議他要求公司同仁開始做數位內容的企劃。紙本書會做的所有企劃內容、定價策略、行銷手法、通路...也請同樣地為數位內容的電子書做一套吧。請不要把網站、部落格、書籤網站等數位工具只是拿來promote紙本書。數位內容(電子書)的銷售力和散播力更不同,接觸的人也不同,想想看,該怎麼行銷,方式應可更豐富。這樣也才會慢慢知道,在數位內容販售的世界裡,公司該補足哪些職能。

數位內容會侵蝕紙本書的市場?基本上,我認為這是可能的,但量不是太大。對同樣內容有興趣的人,買紙本書和電子書的族群或許會有重疊(有交集),有人兩種都買,有人買了其一不買另一個,也有人堅持只買一種。我的看法是,整體買這本書(或說買這份整理好的知識)總人口量是增加的。那到底會不會賺錢?會賺多少?我沒有答案,但不做又怎會知道?

如果可能,我在部落格開賣此書的電子書,你會買嗎?

延伸閱讀:石墨工房
我,正在寫一本書
電子書實驗:進度(1)
電子書實驗:進度(2)

Update: 不寫書名和作者名,是為了躲開SEO...。現在連照片也拿掉好了。連結留著,畢竟網路是連結經濟。

June 6, 2009

Google開始提供雲端書櫃



我一直不斷地買各種拼布書,以滿足我那忙碌的工作生涯,希冀在翻閱書本圖案時,可以得到那一點點優閒暇想!

每本拼布書後都有些基礎知識或基礎的刺繡方式。每本書不但編排不同,也好使用類似卻永遠不統一的名稱。當我想做某個作品時,想參考拼布書時,總要把好幾本記憶中相關的拼布書翻一遍,找到需要的和最好的,攤在桌上兩、三本,我相互參照著書們中的圖示和做法,開始做著我幻想中的拼布作品。

我常想,可不可能把所有我的拼布書都scan後,放在電腦裡,或是以後我都買拼布電子書(現在好像都還沒有),用搜尋的方式來找到我要的主題或拼布做法,再照著做?

今天看到Google這支影片,看來我的想法並非虛無。只要在我的Google雲端書櫃(我自己亂說的,Google是my library)Key 入書籍的ISBN號碼,Google就會在網路上找出這本書的相關資料。影片裡說,如果你把自己所有書的ISBN都key 入,就可用Google搜尋,找出什麼內容在什麼書中了。

我試用後發現,目前若是key 入中文的ISBN,是沒有用的(我試了好幾本中文書,也許我的書都沒有)。Key了兩本外文書後,雖然看見相關資料,但並沒有該書的PDF或電子檔可看,甚至連preview的內容也沒有。這是Google Book Search和出版社決議後的deal嗎?

我當然知道自己這兩本書中會有什麼關鍵字,接著又試了搜尋功能,但並沒有任何結果。和影片中所言,有很大差距。或許有PDF或preview的書,搜尋的功能會有吧。

我的感想是,Google正在為未來的電子書市場鋪路。

前些日子,Google也表明對電子書有興趣。現在推出讓消費者自己key 入ISBN書號,將書擺入自己雲端書櫃功能,未來消費者利用Google介面所買到的電子書,也ㄧ併可放入自己的雲端書櫃,一起任意瀏覽、搜尋、閱讀。

影片裡很明白地說,用Google的Androd也可自動掃描書號,當然未來要用Android phone或筆電來看電子書(或自己買過的實體書,以後讓消費者換個方式獲得電子檔案)應該也都不會有問題。

這顯示 "Google's mission is to organize the world's information and make it universally accessible and useful." 正一步步更接近、更完整中。

延伸閱讀:
Barcode your bookshelf with Google Books
Preparing to Sell E-Books, Google Takes on Amazon
Google進軍電子書 槓上亞馬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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