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4, 2010

全球最貴的iPad保護套在台灣

看到BusinessWeek這篇〈Taiwan's iPads Are Free. The Cases Cost $1,000〉感到無比難過。

台灣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國家?iPad在全世界已經賣了七百多萬台,但在台灣販售iPad卻違法?在台灣拍賣網站上賣iPad,還要這樣迂迴(買保護套送iPad)?整篇報導充滿了揶揄,看過此篇的BW讀者,大概很難忘記台灣政府的顢頇(八月申請檢查,十月了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通過)和台灣的科技不進步(香港、新加坡、中國都已正式販售iPad)!

以下三個段落,請自行欣賞,沒空翻譯。我想,未來再多的「台灣好」行銷廣告,恐怕都抵不住這篇報導的殺傷力!
Selling iPads in Taiwan is illegal, so gray marketeers are giving them away with the purchase of absurdly marked-up accessories. It's like selling a set of tires for $50,000 and including a BMW at no extra charge.
At some point, iPads will go on sale in Taiwan, too. "Apple submitted their application in August and we're still processing it," says the NCC's Tseng. "We don't know when it'll be approved."
Yahoo! Auctions seller Richard, who is offering a free 16 gigabyte iPad to purchasers of a $704 camera connection kit that goes for less than one-twentieth the price in the U.S., says his supply came as gifts from friends overseas. Another seller on Yahoo! Auctions named Chen ($1,038 case, 64 gigabyte Wi-Fi-only iPad) isn't saying anything at all. "Reporters, don't ask me about the iPad," reads the large bold type on his Yahoo! Auctions profile. "I am not selling iPads, I am selling iPad cases. And my cases are more high-class."

延伸閱讀:Taiwan's iPads Are Free. The Cases Cost $1,000

October 20, 2010

ebook business = piracy business?
電子書生意=盜版生意嗎?

圖片來源:Attributor – October 2010

上星期兩篇電子書盜版的相關新聞:《 重蹈數位音樂覆轍 電子書盜版日益猖獗 過去一年搜尋數大增50%》、《 iPad刺激盜版電子書需求增20%《暮光》最熱門》,看了頗讓人心驚膽顫。仔細看文章,都來自美國媒體cnet的報導。再仔細看cnet的報導,其內容則是來自一篇Attributor的研究報告

看完原始報告後,我只覺得這些中文報導的標題都只反應了目前的現象,當然內容也有些小錯誤,沒有任何現象解讀,也讓整個電子書產業看來黯淡無望。

Attributor報告的研究方法,在此不贅述,有興趣的人自行下載此pdf參考。(研究報告有說,教育消費者是有用的...)

總之,根據研究結果顯示,在Google上以「free download」、「free ebook」、「download free pdf」 、「download free ebook」等關鍵字來搜尋(亞馬遜排行榜相關書名),全球每天高達150萬到300萬人次。這樣結果看來,消費者對熱門電子書的需求有相當高的需求和興趣。但是Google大神不帶這些有需求的消費者到正版商業網站,卻帶消費者到Rapidshare、4share、Hotfile、Megaupload等個人分享網頁,下載不用付費的電子書檔案。盜版電子書複製容易,只要放上網路,Google都會自動帶人來造訪。

以中文來說,用「電子書」來搜尋,Google都會自動建議「電子書免費下載」字眼。用「電子書」或「電子書下載」這些較為中性的字眼,Google的搜尋結果,都和「電子書免費下載」無大差異,前幾名的絕對不會是提供正版電子書商業網站,都是提供盜版的網站和看盜版的各式方法,而幾個提供正版電子書的商城,因為花了錢買關鍵字,也只會出現在贊助商連結處。

這樣的情形,讓我對Google感到迷惘。

與其說什麼iPad刺激盜版電子書,還不如說,全球盜版電子書之所以猖獗,全拜Google之賜。

是,Google的搜尋結果是運算結果,Google可以處罰濫用SEO的公司網站或部落客,難道Google就不能篩選掉這些盜版電子書網站?若說Google無法判斷是不是盜版網站,Google難道不能提供檢舉機制?那些買Google關鍵字的正牌網站,出現在贊助商連結內,但網友一旦看到有免費的搜尋連結,請問會有幾個消費者會點廣告連結?這不是也等同在處罰那些正版電子書商城?

這就是Google的Do no evil?在我看來,正相反,簡直evil極了。消費者只要有任何和電子書相關的疑問,到了Google,都只帶你去盜版網站。甚至連我訂閱的Google alert,以電子書為關鍵字,送來的新聞、部落格訊息,也都含著大量的盜版網頁,它會告訴我哪兒可以下載免費的某某熱門書,卻不會告訴我這某某電子書正在中華電信的Hami書城、在eBookTaiwan可以買到!

Google的YouTube為了杜絕盜版影片,建立相當多機制(比對、標示、告知),連我自己錄影,錄下自己使用歐普拉網站不到一分鐘的影片內容,都被YouTube說有侵權之虞,硬是讓我無法播出。我想Google只要願意,要不呈現這些電子書盜版網站在搜尋結果之中,又何難之有?

Google要經營電子書(Google Edition)的新聞早已通報大家有一年半載了?等Google自己真正推出電子書服務時,當消費者搜尋電子書時,排行第一名的會不會就是Google Edition的正版連結呢?如果是,當然Google佔盡「地主之宜」,這也沒話說。搜尋通路第一的Google將可輕而易舉的打敗其他電子書商城,這當然也有點兒不公平,但至少沒有那麼evil。

就像前陣子Craigslist 被法院要求拿掉Erotic Services這個分類(幾乎全是色情媒介內容),Craigslist(雖不甘心)但作為一個網站大哥,即使能替網站賺進大筆鈔票,非正義之財都不該拿,以盡一個商業網站該盡的社會責任與義務為要務。而Google,在電子書生意上,口口聲聲說要幫內容廠商,卻無法將盜版電子書搜尋結果排除,Google大神之誠意正心,不禁讓人懷疑。

(我沒時間抓太多圖和比較搜尋結果,事實上,若用bing來搜尋「電子書」,其結果和Google相比,圖書館的電子書資料連結多,盜版網站少,那個最著名的繁中盜版網站好像沒有在第一頁就出現。)

Update: 不少朋友和我說,Google就是Google,才不會理我的小抱怨。同時我們也沒有法律可以管Google,真的是這樣嗎?難道只有我抱怨?如果路上有個大看板,天天都展示著引人犯罪的招牌,真的沒有法律條文可以取締或解決?悲哀!

October 15, 2010

ebook business = author business
電子書生意=作家生意

文學生活和朋友

星期六,澳洲作家布萊恩‧勞倫森(Brian Lawrenson)打開電腦,他不是看部落格的人氣有多少,而是到亞馬遜數位出版平台上,看自己的二十一本著作,到底賣了多少?想知道半夜在澳洲睡覺時,美洲大陸上的讀者,經由亞馬遜的Kindle電子書城,替他的銀行帳戶存進多少錢?

嚇了一大跳!原本平均一天大概只有二十到三十本的賣量,突然躍跳到四千本。發生了什麼事情?他狐疑著,趕緊到亞馬遜電子書城網頁查看,發現自己最受歡迎的四本電子書,標價為零元。難怪爆量!但價格是誰改的呢?

勞倫森立即與亞馬遜數位出版平台服務人員電郵聯絡,想要知道為什麼價格被修改了?

星期日,勞倫森收到亞馬遜的回覆。二‧九九美元的書之所以降為零元,是因為亞馬遜發現他的書,在邦諾電子書店中免費;亞馬遜與作家的標準合約中有規定,同一本書若在別處賣得比較便宜,亞馬遜有權改成與別處相同的價格。

原先在亞馬遜出版平台中,勞倫森勾選「作家定價,作家在美國市場分七十%、美國之外拿三五%」,他趕緊回到平台中,改勾選「亞馬遜定價,作家提供參考定價,作家拿參考定價三五%」。也就是說,現在,不管亞馬遜定價多少,即使免費也沒關係,勞倫森都有大約為一美元(二‧九九的三五%)可拿。

幾天後,邦諾電子書店調回二九九,亞馬遜也調回價格。此次勞倫森的免費書共得到一萬一千本下載,有六千多本是他改成三五%分帳後才下載。也就是說,幸虧勞倫森手腳快,改了分帳模式,此次零元事件,他應可拿六千多美元。若他沒改,這些下載就完全免費,作家沒到任何收入,亞馬遜得到眼球數。

此零元事件的結局,算是皆大歡喜。價格調回後,勞倫森其他電子書的購買量也提高了兩倍。唯一的小缺憾,就是亞馬遜在變動價格時,為什麼不先通知一下作家?為什麼同一本書在亞馬遜和邦諾書店的價格不同?

電子書時代,作家跳過出版社或經紀人,直接將作品傳到平台上販售。勾選條件、上傳檔案、設定資料,對新時代作者都不難。但電子書平台商這麼多,作家不可能自己上所有平台。若有十家平台商,同一作品自己要上十次,每天要檢閱十家帳戶,多累!

勞倫森只顧亞馬遜,其他交由Smashwords電子書平台商統一處理。勞倫森的書在各大電子書平台上都有,Sony、Kobo、iBook,價格則由Smashwords和其他平台決定,不時出現免費下載,有時是為了增加讀者對他的認識,或配合各種行銷需要。

亞馬遜不時觀看對手價格,即時調整價格,敏捷度令人驚奇。作家需時時注意自己的作品價格,注意合約中的小字,也有一定的辛苦。消費者為了同一本電子書,到各平台比價,饒是困擾費時。電子書價格商戰,何時能平息?

延伸連結:
Author Brian Lawrenson Shocked When Amazon Gave Away His Book
Thread: 4162 units x 70% = $6.83 (?!)

註:本文經刪修,刊登於2010.11《數位時代》雜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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