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7, 2010

ebook business = streamline business
電子書生意=流程最佳化生意

Photo Credit: cc via Flickr By flik

蘋果日報動新聞應該算是台灣最近最受全球矚目的數位內容吧!九月份美國《連線》雜誌花了六頁,以新聞工廠的大標介紹壹電視。九月第一期《彭博商周》,也談了四分之三頁的黎智英,把黎定位成創新者,談黎的團隊如何在最短時間創造出一則動新聞。

同樣的報導,《連線》雜誌網路版本更是圖片、連結、影片一樣也不少,還替某些動新聞配上英文,讓聽不懂中文的讀者了解動新聞在說什麼。《連線》的網路篇在我寫這篇文章時(九月中),網友已retweet二百七十七次。

動新聞在YouTube上有網友自製轉載、長度不一的各式版本,如果找到動新聞本尊,二OO九年十二月才上線的動新聞,目前已有一千八百萬總觀賞次數。而才推出一個月的賈伯斯iPhone 4新聞影片,目前收視第一,共一百四十萬多觀賞人次。

先不論動新聞所展演的內容,動新聞之所以被國外媒體注意,是做對了一件事,那就是將製作一則動畫新聞,精準地切割成標準步驟,並在限定的時間之內完成,「為人所不能」。

動畫可說是數位內容裡相當繁複的一種,都能精準地切分成有效率的生產線,電子書或電子雜誌之製作,沒道理不能。

有了標準流程,就可在每一步驟上找到最對的人來做,找到最好的工具來製作,或找到最省錢的辦法來執行。因為有標準流程,才能知道公司有哪個步驟可以包出去,哪些步驟一定要自己掌握。同時,也唯有把流程定義清楚,才知道怎麼控制品質。

從紙書轉做電子書,當然並非放棄紙書,而是在原有市場,另闢新路。從紙媒轉成數位媒體,期待在製作紙本的最後一步,按一個「輸出成xx格式」的完美簡易方法,是不可能的;即使有可能,消費者也不要紙本內容以呆板的數位方式呈現。

媒體和出版社的工作流程需要重新思考。從發想步驟開始、到採擷資料、到設定要做什麼內容、故事主軸、版型或字體的呈現、有沒有連結...都需調整。若不從頭調整,妄想在到最後再來改成數位產品,有時候只有拿紙本內容重來,或是忍受數位版本就是那麼不美好、那麼假眩目、那麼稀薄。

工作流程最佳化是動新聞成功之處,這也只是蘋果日報或壹傳媒在每天產製各式新聞流程中的一個小流程。但定義清楚,發揮效率,讓動畫新聞部還能接受BBC等國外媒體的外包。台灣還有沒有任何一家媒體可以把數位內容的流程切清楚、說明白,變成商業模式,變成專業代工者(想想台積電)?

代工一詞,聽來像製造業,在數位內容的文創產業聽來格外刺耳,難道我們從類比提升到數位,為的是代工?當然不是。但若能成為代工者,絕對代表著有專業、有生產力。

另外,流程清楚代表紀律分明,做事有原則,不推拖拉(內容業者最容易犯的毛病)。流程中所需的影音圖文等素材,該如何儲存、處理、呈現、tagging,chunking,都有管理方法可循,才算真正升級成功為數位內容產業。

註:本文經刪修,刊登於2010.10《數位時代》。

延伸欣賞:WSJ的All Things D也覺得動新聞某些動畫實在做得蠻到位的,這比較WSJ和NYT的動畫,讓他們不得不佩服!

September 8, 2010

Apple TV和電子書閱讀器?


終於有時間看完Steve Jobs最新的video podcast。
最有感覺的的三段是:

一, 一開始,他不知看到了誰,打了一下招呼。正當心理狐疑時,就聽到他和大家說,Steve Wozniak(另一位蘋果創辦人)也在現場,請他站起來和大家打招呼。這當下,突然覺得Jobs很kind,很老爺爺(我女兒的用語,說他根本是個老爺爺)。特別是最近才看了動新聞把他塑造成邪惡大大的動畫模樣,以及過往相關書籍內對他的惡劣描述相較,他現在真的讓人感覺很kind。

二,美麗的蘋果專賣店。Steve Jobs特別介紹了最新開張的三家蘋果專賣店(巴黎、上海、倫敦)。雖然不是今天的主題,但我覺得不論是特意配合周遭,新建立的蘋果專賣店(上海)或是改建老建築(巴黎和倫敦)而成的蘋果店,都很動人,都有一種執著的美感和邏輯,以後應該要推出一本蘋果專賣店的建築風格書、寫真書才對。

三, 蘋果的Apple TV。雖然Steve Jobs還是稱Apple TV是個hobby,好似這產品並非真正的商業產品,但Jobs還是洋洋灑灑地列了七點消費者最想要的功能。同時把原產品的大小降到舊款的四分之一;價格也從二百多美元,降成九十九美元。

聽著消費者對Apple TV和影音內容的需求時,我悟到,對於電子書閱讀器和電子書,消費者態度又何嘗不是這樣呢?
1. Hollywood movies & TV shows
-->消費者要的是專業的、有水準、有看頭的內容
2. Everything in HD
-->消費要求品質
3. Lower prices for content
-->價格不能過高
4. Don't want a computer
-->使用上不能複雜,簡單好用
5. Don't want to manage storage
-->看過即丟,不想整理,訂閱的簡易性
6. Don't want syncing
-->要看就看,下載不可困難 ,DRM不可複雜
7. Silent, cool & small
-->輕薄短小,酷炫美麗

這七點,英文是Steve Jobs在說Apple TV,意譯後寫成中文,換成談閱讀器和電子書,道理相同。對於內容,消費者花錢在刀口上,想要優質內容,理所當然。訂閱vs.永遠擁有,這和消費習性相關,KKbox和CD可類比之,電子書變成訂閱,走較低價格,沒有不可能。當然,知識性的電子書,畢竟非用過即丟類,需有保留機制。

此外,還是會有消費者需要電子書櫃,想要整理自己購買過的東西,但是介面就可能在雲端介面上或電腦上。Jobs說,消費者只想把電腦上或網路上的東西拉過來用,不想sync來sync去。嗯,聽著他講Apple TV,看著iPad,想法清澈許多,消費內容的原則是相同的,以後用空再來說吧。

延伸連結:癮科技 蘋果 2010 秋季發表會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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