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聽「科技週談」(this WEEK in TECH)播客(podcast)暢談2007年消費性電子展(CES)趨勢,資深科技專欄作家德弗瑞克(John C. Dvorak)聊到最後竟談起部落客。
他說,今年在CES的會場裡除了媒體室(media room)外,還特別規劃部落客休息室(blogger room)。根據他的觀察,媒體室到下午六點,記者大都散去。大部分的時間,媒體室裡很冷清,記者彼此間的互動也不多。
反觀部落客休息室,好像二十四小時都有人似的,總是有很多人在裡面敲著鍵盤寫東西。部落客或坐或臥,彼此間也聊得很開心。整個部落客休息室感覺很有活力(energetic)!
德弗瑞克會在節目最後,突然說上這段評語,相信是有感而發!
這位從一九八○年代就在《PC Magazine》雜誌上寫專欄的印刷媒體人,隨著網路興起,也開始為Forbes Online和MarketWatch等財經網站寫科技專欄。有感於全球部落格的瘋狂熱潮,二○○二年二月他發表了一篇〈部落格現象〉(The Blog Phenomenon),點出部落格逐漸成為一般讀者的主要資訊來源。近年德弗瑞克自己也成立起部落格,並與友人合作跨入播客和影音等網路多媒體Web2.0的世界。
德弗瑞克在CES會場的觀察,活靈活現地說出了部落客的特性,熱情又認真。然而這位資深媒體人感慨的可能是部落客在二十四小時的認真之外,還有一份讓人震驚的專業(professionalism)。
專業、認真和源源不絕的熱情,已使部落格受成為消費者上網的目的地。當消費者對報章、雜誌和電視媒體的依賴漸低,受歡迎的部落格成為主流時,廣告(=錢)自然就流向部落格。
知名品牌如可口可樂、英特爾、蘋果、惠普、諾基亞、史普林特(Sprint)和服飾商香蕉共和國(Banana Republic)從去年開始都在美國挑選適合自己品牌露出的部落格刊登廣告或舉辦活動。
《搜尋未來》(The Search)一書的作者貝特勒(John Battelle)認為,Google AdSense帶給部落客的收益太小,他成立了聯盟媒體(Federated Media)簽下優質部落客,販售高流量的部落格給適當的廣告商,也為部落客(當然還有他自己)帶來高收入。
貝特勒認為,以前廣告商或出版商要花錢買顧客名單,想辦法挖掘出對的消費者,部落格已經把最對顧客就帶到你眼前,而且還免費。「廣告商若還沒有發現部落格,簡直呆斃了!」
因為廣告熱絡,美國部落客坐擁每月十萬美元以上的收入比比皆是(GigaOM、 Tech Crunch...),相對來說台灣部落客在廣告上的收益就顯得九牛一毛。然而當《數位時代》記者謝光萍和張玉琦分析完台灣〈部落格排行〉後,他們也發現部落格的內容只要夠專業,都會有不錯的收益。不論是出書、衍生性的周邊商品,演講、開課,還是成為劇作家,台灣的部落格達人也可擁有百萬年薪的實力。除了Google AdSense外,未來更多元的廣告模式(如分紅網等,請看V怪客電子商務專欄)或贊助廣告終將流向部落格。
在每秒產生兩個部落格,人人拍照、我手寫我口,部落格是一個人向全世界發聲的時代。那是一個革命的年代,一個業餘者反撲的年代。如今,部落格已進化成達人或專業者的平台,而部落格則成為專業者向全世界賺錢的利器。
你在寫部落格嗎?你的內容或讀者屬性和《數位時代》類似嗎?如果有一天《數位時代》的廣告業務找上你,想要將你的部落格和《數位時代》的廣告頁面一起連賣,請不要驚訝!
延伸閱讀:請看五月一日出版的153期《數位時代》達人經濟Online:靠部落格打響品牌,一個人賺全世界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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