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4, 2015

必要之「惡」



有些比較老派的人,總認為新時代的數位工具破壞了紙本書,毀壞了出版產業。沒想過,數位工具可能是史上最快的方法,可以把作家本人和作品帶到世人眼前,影響世人的腦與心。(影響世人和被其他人看到,這大約是出版的初衷吧?)

如果你很有錢,出版社也有很充裕的行銷預算,出版一本紙本書後,到處買廣告、到大各書店跑場簽書...。但我們都知道,出書的人多半沒什麼錢。花大錢,可能有效,但cost-effective嗎?

臉書之惡

出版一本書後,作家應該希望周遭的朋友都談論吧?有人會知道嗎?要怎麼讓別人知道呢?貼在自己的臉書上?幾乎沒有成本。除非作家的朋友夠多,甚至還有經營粉絲頁,不然很很難眾所周知。但臉書打書,這是第一個必要的惡。

有人看了你的新書?有人討論嗎?無論喜歡與否,會觸發別人寫在自己的臉書或部落格上?有媒體或專業的網站願意刊登導讀或評論/批評文章嗎?如果有讀者願意自動自發如此做,這是另一個很惡的散播方式。(想到所謂的婉君嗎?散播力道有多大和快呢?)

電子書之惡

如果看見臉書上貼出紙本書的出版消息,卻苦無時間到書店看看實體書,電子書試讀本,應該是作家最該嘗試的第二個惡。試讀的量,作家和出版社可以自由決定,但總是要讓有興趣的讀者,看出個中滋味,明白其中的好,才會記得下次去逛書店時買下此書,或是可以在網路書店上放到購物車中買下。當然如果想要嘗試更崩壞惡一點,那就推出電子書吧。可以讓讀者,看完試讀欲罷不能,立即購買立即繼續馬上閱讀。(重點在閱讀不是嗎?)

網路影片之惡

真的得買高鐵票,南來北往在各大實體賣場書店和讀者見面嗎?如果是新作家,擔心沒有讀者出現,是不是很惶恐呢?新時代的數位工具,Google的Hangout是另一個可以使用的惡。

只要有個gmail,有個攝影機(很容易的,筆電上幾乎都有、iPad和iPhone上都有...)就可利用Hangout開個線上讀友會,不論是一言堂的導讀,還是要發問討論/訪問,都可進行。結束後,可以存成YouTube影片,可再度分享。記得在YouTube影片簡介裡,寫清楚書名、副標,書的相關內容、重要名詞...,Google關鍵字就也會自動形成。

關鍵字、部落格之惡

YouTube影片可以再次在臉書裡惡推一下,也可嵌入自己或出版社的部落格中。(喔,忘記說,作家或出版社該有個部落格,這是真正的必要之惡。)下回有網友搜尋,在搜尋結果就會跑出相關連結。

臉書、電子書、YouTube影片、Google搜尋結果,都是全世界人類(除了少數管制內容的區域)可以接觸到的,可以在幾個滑鼠點擊間,漣漪效應地分享...( ̄︶ ̄)↗ 。在數位時代裡,運用數位工具得當,只會影響更多人,召來更多粉絲閱讀,而不會讓紙書崩壞啊!

請快點開始善用這些惡吧!

P.S. 圖書館理應是對待紙書最嚴謹的地方,上面影面卻將紙書一本本排排站,玩起骨牌遊戲。如此待書,於心何忍?還拍成影片上傳到YouTube,到底是為什麼?說到底,是為了推廣閱讀。這世上除了類焚書坑儒的政治目的會崩壞出版產業,沒有任何工具可以破壞人類愛閱讀習性,電子書也不會崩壞出版產業,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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